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服务采购项目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新备案要求以及医院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服务采购项目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招标控制价:42万元
5.采购基本需求:完成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GCP)机构备案工作,确保医院3个药物专业和2个器械专业在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备案成功。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特定资格条件:项目主要负责人具备GCP证书(提供项目主要负责人GCP证书扫描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供应商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正常工作时段内接受报名(8:00-12:00,14:30-17:30)。
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1号楼501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
刘女士,0731-55989888
4.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
5.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时间:2026年5月29日10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门诊楼612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内容清晰可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询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提出询问,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提出质疑。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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