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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公告

  时间:2020-09-09  

 

按照《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要求,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和面试工作已结束,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现将体检名单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0911日上午8时;


二、体检集合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1号楼5楼人力资源部。


三、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岗位

姓名

性别

财务部科员岗位

赵玲玲

党政办科员岗位

张洁

放射DR技师岗位

刘楚楚


四、体检注意事项:

1.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免冠一寸彩照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男性230/人,女性260/人。

2. 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 考生集合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5.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体 检 对 象 须 知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99




附件1

体 检 对 象 须 知

1. 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 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 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 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 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 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 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8. 体检过程中应佩戴口罩并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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