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文件精神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要求,现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做出以下公开。
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300445339736H
3、法定代表人:周晓峰
4、单位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安乐塘20号
二、医疗废物的工作管理
1、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锐气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重量、标示、分类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2、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医疗垃圾袋鹅颈式、锐气盒开口密闭)。
(3)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醒目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
(4)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与废物运送人员之间,废物运送人员与医废暂存间之间,医废暂存间与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之间,三个环节必须进行双人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以及双方签字。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2)我院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登记制度。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4、医疗废物转运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与科室人员核对后从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中、后,均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3)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专用运送工具。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5、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求
(1)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科室医疗垃圾不得超过24小时,集中医疗废物暂贮处的保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2)设专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设施规范,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6、2024年各类废物的处置合同情况
(1)医疗废物有专人进行管理,并有专职运送人员、专职登记人员,五类医疗废物及污泥全部移交给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签订有处置合同。
(2)未被体液、血液污染的输液袋(瓶)集中存放,有专人分类打包,全部交由湖南宝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已签订有资质处置合同。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025年10月27日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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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危废代码 |
危废名称 |
生产环节 |
危害特征 |
去向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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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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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41-001-01 |
感染性废物 |
诊疗环节中产生 |
感染性 |
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王帅 13875266061 |
|
2 |
841-002-01 |
损伤性废物 |
诊疗环节中产生 |
感染性 |
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
|
3 |
841-003-01 |
病理性废物 |
诊疗环节中产生 |
感染性 |
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
|
4 |
841-004-01 |
化学性废物 |
检验试剂、废液 |
腐蚀性、毒性、易燃性 |
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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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41-005-01 |
药物性废物 |
过期药品、余液 |
毒性、精麻药品 |
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医疗废物暂存间相关责任信息及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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