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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面试公告

  时间:2019-09-02  


 

按照《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的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我院拟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共32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合格线为69分,因并列第96名有11人,故共106人进入面试。面试分上午和下午两场进行,参加面试名单具体如下:

1.94日上午参加面试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1

潘跃辉

11

左佩

21

李可意

31

邱思慧

41

胡佩

2

贺玉瑶

12

王倩

22

肖桃花

32

毛敏德

42

蒋钰蕾

3

杜碧华

13

何晶

23

欧阳萌

33

李瑾斓

43

向珍丽

4

沈妍

14

杨岱

24

张子柔

34

陈施婷

44

宋颖

5

张洋

15

周邓文

25

吴美芳

35

彭爽

45

杨慧孜

6

朱敏娜

16

李咏华

26

傅钰

36

苏小榆

46

郑玲

7

彭红艳

17

赵思哲

27

凌运

37

赵浩玲

47

唐鑫敏

8

娄艺馨

18

罗欣雨

28

吴艳媚

38

陈霞

48

神芳馨

9

刘颖

19

龙湘辉

29

张玉竹

39

肖淑琴

49

邱莹莹

10

严萱

20

朱伟娟

30

熊茜茜

40

吴雨霞

50

马茜茜

 

2. 94日下午参加面试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51

胡晶

61

吴桂婷

71

张婷

81

朱飘

91

谭秀怡

101

王琪

52

刘莉琳

62

刘辉霞

72

曾汝琼

82

喻水玲

92

赵杏

102

陈喜

53

卢凤凰

63

唐灿芳

73

曾恬

83

龙诗微

93

熊优

103

陈深

54

胡爵

64

张鸣谦

74

莫亚平

84

任思宇

94

王琦

104

邹妹

55

付云

65

吕军凤

75

童柱

85

闵娟

95

曾可

105

李润之

56

周敏

66

黄仲啟

76

李敏

86

汤娟

96

卢婷

106

杨丹妮

57

颜瑶

67

胡洁

77

瞿婕

87

李荣

97

彭湘闽

 

 

58

方鑫

68

言煜

78

彭心欣

88

吴朋

98

罗思雨

 

 

59

周曦

69

贺敏娟

79

刘达敏

89

谭咏

99

鲁宇

 

 

60

罗莉

70

肖倩

80

王巧

90

曹永红

100

彭江柳

 

 

 

二、面试时间:201994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面试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3号楼13(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20号)。

四、入场签到时间和考生集中抽签处地点:

94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800进入候考室签到,810开始集中抽签。94日下午午参加面试的考生1300进入候考室签到,1310开始集中抽签。候考室设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3号楼13楼。

94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83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94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133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均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入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面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纪律(见附件)。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榔。

5. 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92 

 

 

 

附件: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生集中抽签处。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未携带有效身份证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即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在候考室,每名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顺序号信息。

4.考生应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大声喧哗,不在场内抽烟,不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5.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文明应考。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

6.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7、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事情。

以上规定,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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