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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医师(一)岗位体检递补公告

  时间:2019-07-04  


 

2019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于2019625日进行,临床医师(一)岗位考生唐建明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于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临床医师(一)岗位体检递补1人。现将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1978日(星期一)上午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集合时间:201978日早上8:00

二、集合地点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1号楼五楼)。

三、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 考生集合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5.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400/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对象须知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73

 

附件1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岗位

姓名

准考证号码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1

083-临床医师(一)

罗能叶

2019012128

55.8

80

67.9

 

 

 

 

附件2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他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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