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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含昭山示范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公告

  时间:2019-05-30  

 

    

  根据《2019年湘潭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卫健系统、民政系统、昭山示范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就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含昭山示范区)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9612日上午。

二、面试地点

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3号楼(新住院综合大楼)13(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20号)

 三、入场时间和考生集中抽签处地点

考生730-800入场,810开始集中抽签。

考生进入考点后到候考室集中抽签。候考室设3号楼(新住院综合大楼)13楼。81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考生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面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纪律(附件3)。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榔。

 5. 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529

 

 

 

附件1: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岗位名称

1

吴求鸿

083-临床医师(一)

2

刘强

083-临床医师(一)

3

郭跃军

083-临床医师(一)

4

刘自炎

083-临床医师(一)

5

朱凌

083-临床医师(一)

6

龙波

083-临床医师(一)

7

丁叶丹

083-临床医师(一)

8

杨栋

083-临床医师(一)

9

唐建明

083-临床医师(一)

10

李灿

083-临床医师(一)

11

雷红兵

083-临床医师(一)

12

王鹏程

083-临床医师(一)

13

罗能叶

083-临床医师(一)

14

侯帅

084-临床医师(二)

15

吴仕瑛

085-妇产科医师

16

范雨洁

087-麻醉医师

17

郭宁

087-麻醉医师

18

陈琳

088-医学影像诊断医师

19

曾辉

089-中医五官科医师

20

郝永

090-中医皮肤科医师

21

罗星乐

090-中医皮肤科医师

22

刘超

090-中医皮肤科医师

23

钱敏

091-中药师

24

马湘琼

091-中药师

25

张靖

091-中药师

26

罗琤

092-护理人员

27

黄蓉

092-护理人员

28

袁可珍

092-护理人员

29

邓意

118-临床医师(三)

30

张敏

118-临床医师(三)

31

何海平

118-临床医师(三)

32

朱科金

118-临床医师(三)

33

曹应坤

118-临床医师(三)

 

 

附件2

昭山示范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岗位名称

1

阳晓蕾

102-临床医师

2

彭勇

102-临床医师

3

李英

103- 中医

4

文礼江

104-公卫

5

何杰芳

104-公卫

6

宋海龙

104-公卫

7

张怡

105-护士

8

邱紫微

105-护士

9

李庆

105-护士

 

附件3: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生集中抽签处。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未携带两证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即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在候考室,每名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顺序号信息。

4.考生应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大声喧哗,不在场内抽烟,不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5.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文明应考。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6.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7、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事情。

以上规定,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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