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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电视机采购文件

  时间:2017-11-07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电视机采购招标文件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对所需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病房电视机采购与安装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高清电视机,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及安装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主要技术参数

1

1-1

32寸电视机

160

1100

176000

详见描述

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总价为180000元,各品目号单价超过预算单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货物与安装要求:高清电视机LED电视屏幕尺寸≥32英寸分辨率≥720P(1366*768屏幕比例16:9背光灯类型LED发光二极管刷新率≥60Hz 对比度≥40000:1响应时间4ms屏幕亮度≥800cd/扫描方式逐行扫描,扬声器≥2个,接口:,2 *HDMI1.42×USB2.0接口,1×VGA接口,1×分量输入,1×AV输入,功耗50W待机功耗0.6W,配遥控器、挂架,包安装,带原厂出产正规保修卡一年保修。产品必须适用于中国电信提供的网络电视服务。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安装完成。

交货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20号。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款9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运输、保险、安装、保修等。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一切税金、设备的制造、技术资料费、包装、从卖方到买方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检验、技术服务、培训、所需零配件、安装材料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6、售后服务:

   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中标产品,保修期为一年,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货物及零部件。

   2)免费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中标人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修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货物安装地点排除故障,如达现场后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中标人应负责提供替代货物,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上门免费保修及提供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包修、包换。

   4)质量保修期后,中标方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配件费和基本维护费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湖南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生产商、供货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产品长株潭区域内应设有正规的售后点,需提供售后点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产品必须为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的,品牌为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电视机品牌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红章。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原厂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7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名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171110日下午17:00前到医院信息科投递相关文书报名,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1114日上午8:30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20,由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科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邀标议价会议时间:20171114日上午8:30

地点: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安乐塘20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2000.00(人民币贰仟元整),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的同时需到开标现场缴纳保证金。落标人在接到落标通知后凭退款收条或收据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凭退款收条或收据无息退还。

、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www.xt3yy.com)。

项目联系人:伍璐,联系电话15200335582.

    九、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正本一份:

   1)投标书;

   2)报价表;

   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4)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有效年检);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能说明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的资料(或能佐证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其他宣传资料);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的材料。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袋,并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正本”字样。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投标文件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开标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本须知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5、投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十二、评标方式:

1、医院自行组织医院职工代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磋商议价小组,首先评阅投标人方案,再与投标人进行集体磋商,二次议价。

2、议价小组成员根据价格与服务以投票方式决定中标人。

3、活动全程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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